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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依据:《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1994〕231号)。2、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高新技术领域;(2)项目产品技术成熟,已经鉴定或中试,并已有小批量生产;(3)项目产品市场前景较好,经济效益可观(投入产出比≧1∶3,利税率:省级≧18%),项目完成时新增年销售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4)项目产品知识产权明晰,无纠纷;(5)项目承担单位具有实际实施能力。3、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并行的方式,所需资料:(1)项目申请书(浙江省科技厅网上申报系统http://202.107.204.8/index.jsp在线申报);(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立项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关键,预期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应用前景),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计划进度安排,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经费预算。4、申报程序:经江山市科技局审核后,逐级上报。5、申报时间:根据省、市科技部门申报通知。6、支持政策:对于实施火炬计划项目和从事火炬计划管理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个人,省科技厅将给予奖励。项目完成验收后给予1万元的补助,并作为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省高新技术财政补助项目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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