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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星火计划项目申报
作者:计划成果…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6-7-20 10:59:28


1、申报依据:
《星火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农社字〔2002〕1号)、《浙江省星火计划管理办法》(浙科发农〔2002〕99号)。
2、申报省级星火项目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适应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2)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发展前景;
(3)有利于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有利于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
(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5)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经营机制良好,没有知识产权纠纷。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必须符合银行信贷要求。
申请重点项目的单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可靠的技术依托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其它相关条件。
3、所需资料:
(1)《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浙江省科技厅网上申报系统http://202.107.204.8/index.jsp在线申报);
(2)申请专项科技开发贷款支持的项目,要有贷款项目申报表和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向江山市科技局递交《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核后,逐级上报。
5、申报时间:
以通知为准。
6、支持政策:
(1)项目完成验收后江山市给予5000元的补助。
(2)优先推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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