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江山科技信息网 >> 政务公开 >> 办事指南 >> 信息专利 >> 信息正文

   

 
          ★★★ 【字体: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6-5-19 9:55:42


1、办事依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科学技术部《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
2、登记范围:在江山市境内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合同。
3、申请对象: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方、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方、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方。
4、所需资料:已签约生效且在有效期内的技术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一式四份,推荐介绍采用由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首次提出申请的对象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供备案。
5、办事程序:责任科室经办人员持证上岗,在受理申请时出示由浙江省科技厅颁发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证书》,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出具《技术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五联单,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则不予登记,将文本退还申请人。
当事人对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上一条信息:

  • 下一条信息:
  • 江山市科学技术局主办 联系电话:0570-4111310 电子信箱:kw10@21js.com

    Copyright ? 2001-2006 江山市科学技术局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07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