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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7年度江山市科技特派员任期考核及优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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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计划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2-19 10: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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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技特派员: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深入实施,激励广大科技特派员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浙委办〔2005〕25号)和江山市科技局《江山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及考核办法》(江科特办〔2006〕4号)精神,决定开展江山市2007年度科技特派员任期考核和优秀科技特派员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特派员任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依据:《江山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及考核办法》(江科特办〔2006〕4号)。 (二)考核范围:2007年江山市本级下派的科技特派员及省、衢州市派驻江山市各乡镇的科技特派员。 (三)考核办法: 1.《江山市科技特派员目标责任制考核表》(附件1)由各科技特派员本人填报,经入驻乡镇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江山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江山市科技特派员任期考核评分表》(附件2),先由科技特派员填报,所在乡镇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之后,报江山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优秀科技特派员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情系“三农”,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全年入驻乡镇(或为乡镇服务)时间不少于120天,全心全意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服务,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入驻乡镇的实际,帮助制订和完善农业、农村科技发展及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3.引进和推广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先进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建立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帮助企业推进技术进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取得显著成绩。 4.积极引进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企业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农村工业,取得明显效果。 5.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科普宣传、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帮助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及农民致富本领,成效显著。 6.及时反馈农业农村工作信息,反映相关服务情况。 (二)评选程序 1.《江山市优秀科技特派员审批表》(附件3)由各科技特派员本人填报,经入驻乡镇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江山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2.江山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科技特派员的自身表现和工作业绩,结合本次考核结果,评出本市优秀科技特派员若干名,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参照考核结果,推荐衢州市级优秀科技特派员若干名。 (三)奖励办法 对评出的“江山市优秀科技特派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各科技特派员及派驻乡镇要认真对待本次考核和优秀评选工作,实事求是地提供附件材料,确保本次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相关附件表格一式一份(附电子版)于2008年3月30日前交江山市科技局计划成果科。 联系人:姜爱武 联系电话:4111307 651221 联系地址:江山市江滨路52号 E-mail:jsjaw@163.com
附件: 1.江山市科技特派员目标责任制考核表 2.江山市科技特派员任期考核评分表 3.江山市优秀科技特派员审批表
点击下载doc版本(江科特办〔2008〕2号)
江山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一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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