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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江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通知
作者:科技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11-4 11:32:31


江科综〔2008〕38号

江山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江山市科技型
中小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根据《江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江政发〔2008〕98号),现就组织开展2008年江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的工业(含软件开发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认定属 “4+X”重点培育产业的企业。已被认定为国家、省、衢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再进行重复认定。
    二、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报认定:
    1.有1年以上的运营期,从事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知识产权明晰,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软件开发企业除外)。
    2.企业经营者重视科技创新,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企业内部有完善的科技管理和激励制度,并得到贯彻实施。
    3.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员工队伍素质良好,技术依托单位相对稳定,其中科技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达15%以上;科技投入到位,每年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以上(以统计报表为准)。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或专利产品、市级以上新产品总量达2个以上,其销售收入和企业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中试产品销售等技术贸易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50%以上,产品(技术)销售利税率10%以上。
    5.在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防治环境污染的技术措施到位,设备良好,“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6.有规范健全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并做到遵纪守法、照章纳税。
    三、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认真填写江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1),按本通知要求,连同其它相关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册。申请书一式12份;其中2份附上所需的相关附件材料(或复印件),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章程或相关管理制度、企业科技人员名单及学历或资格证书、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企业年度科技开发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环保证明、统计证明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另将申请书电子版上报市科技局。
    2.时间要求。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08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市科技局3楼计划成果科  周建清  黄 俊
    地址:江山市江滨路52号。
    联系电话:0570-4111307,669905,666752
    Email:
jszjq@126.comjs.hj@163.com

    附件下载:
    1.江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请到下载中心下载)
    2.企业年度科技开发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请到下载中心下载)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科技型中小企业   认定申请   通知
抄送:衢州市科技局。市府办,财政局,经贸局,质监局,各乡镇、街道。
江山市科技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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