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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创业创新的精神,激励广大专利工作者致力于科技创新,推进科技强市建设,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专利工作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从事专利工作的一线人员。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有创业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 2、热爱专利工作事业,所在企业本年度专利申请5件以上; 3、专利实施转化率高,专利技术为企业发展起到比较明显推动作用。 4、企业近两年没有发生专利侵权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评比程序: 评比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所在单位负责推荐,在12月25日前上报市知识产权局,由我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评定。
联系人:李江 电话:4111308 668002
下载:江山市专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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